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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走进100个住宅小区
主要内容
9月2日上午,杭州9城区统一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进100个住宅小区活动”。省建设厅副厅长应柏平到场慰问工作人员。省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寿欢林就条例主要内容接受记者采访。
应柏平慰问工作人员
据寿欢林介绍,该条例围绕“房屋使用安全”,核心内容是房屋装修和危房治理。在装修方面,条例规定每个家庭在装修过程中,都不得拆除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不得“私搭乱建”、“掘地三尺”。装修公司也不得承接违反规定的装修工程,否则政府部门有权采取停电的强制措施,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在危房治理方面,《条例》落实了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等制度,同时强调城乡危旧房排查和动态监管,建立房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本次活动通过在各小区解读《条例》、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样化形式宣传房屋安全知识。
在本次活动的主场区政苑小区,省建设厅、市房管局、市公积金中心、省直公积金中心、西湖区住建局还提供现场政策咨询服务,包括房管法规、房地产市场、房产交易、物业服务、住房保障、征收补偿、安全鉴定、物业维修资金、市公积金、省直公积金,以及白蚁防治、房屋装修、房地产估价经纪、房产监察共14个方面。(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供稿 编辑 张婷婷)
《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具体内容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